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關于印發《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504號——在審計報告中溝通關鍵審計事項》等7項審計準則征求意見稿的通知
會協〔2016〕1號
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注冊會計師協會:
為了增加審計報告的信息含量,增強其相關性和決策有用性,提高審計工作的透明度,維護社會公眾利益,我會擬訂了《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504號——在審計報告中溝通關鍵審計事項》,并對《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501號——對財務報表形成審計意見和出具審計報告》等6項審計準則進行了修訂。現予印發,請組織征求意見,并于2016年2月29日前將書面意見反饋我會。
聯系 人:中注協專業標準部 趙際喆
電話:010-88250207
傳真:010-88250066
電子郵件:standards@cicpa.org.cn
通訊地址:北京市海淀區西四環中路16號院2號樓
郵編:100039
附件:
1.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504號——在審計報告中溝通關鍵審計事項 (擬訂,征求意見稿)
2.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501號——對財務報表形成審計意見和出具審計報告 (修訂,征求意見稿)
3.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24號——持續經營 (修訂,征求意見稿)
4.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51號——與治理層的溝通 (修訂,征求意見稿)
5.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503號——在審計報告中增加強調事項段和其他事項段 (修訂,征求意見稿)
6.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502號——在審計報告中發表非無保留意見 (修訂,征求意見稿)
7.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521號——注冊會計師對其他信息的責任 (修訂,征求意見稿)
8.審計報告相關準則修訂(起草)說明
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
2016年1月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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